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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的退休双轨制 [原创 2008-05-05 15:15:51]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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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的退休双轨制

 

昨天前看了成都电视二台的“面对面”节目。这是由市社保局的领导、学者、市工会干部、下岗工人、农民工和农转非人员共同参加的一次座谈会。座谈的议题是社保。像这样有社会底层的人士直接参加的节目,在荧屏上是极少出现的。又因为参加座谈的主要是社会底层人士,说起话来就不会有那么多铺垫,他们也不懂什么“微言大义”,也不会“高唱主旋律”,更不会讲什么官话套话空话,发言全是直奔主题,直来直去,给人一种痛快淋漓的感觉。

节目也激起了我的共鸣,于是也想在这里说几句。

座谈会谈的是整个社保我这里要说的,仅是社保工作的一部分——退休制度。

目前我们国家实行的退休制度是双轨制。这种退休双轨制极为不公,表现在:

第一,退休待遇极端不合理。我的一位领导,文革前就担任本市西城区某分局的副分局长,文革中被打发到我所在的工厂任某部门的科长。几十年过去了,他和他原先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同事都已退休。可是就因一是在企业一是在政府机关,退休金简直是天上地下。他刚退休时退休工资仅几百元,还不到他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同事的退休工资的一点可怜的零头。退休金更低的,一月仅500余元。除去交医保的100多元(因他们交医保的年限还不到15年,还得继续交),一月的退休工资实际上仅300多元。这与许多公务员每月数千元的退休工资如何能够相比!

第二,机关和企业的冗员的命运完全不同。中国企业存在严重的失业问题。计划经济时期,解决失业问题的方式是“低工资、多就业”,“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国家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后,这种用工制度当然不可能再实行下去了,于是工厂实行大规模的减员增效,工人下岗便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所谓下岗,所谓买断工龄,几乎如同扫地出门。许多四十、五十岁的工人下岗后,他们做生意没有本钱,再就业其条件又比不过年青人,完全失去了生计,处境极为艰难。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同样是冗员,机关和事业单位却是另一种待遇。在今年年初酝酿大部制时,机关减员八字还没见一撇,就有人出来呼吁“对人的问题一定要慎重”,如何“慎重”,不外是机关的冗员绝对不能像工人一样下岗,要保证他们照样养尊处优。都是国家的主人,同样都是冗员,工人和公务员其命运竟是如此不同。

第三,退休的方式不同。工人哪怕差一天到退休年龄,社保局都不给办退休手续,你还得继续交养老保险金,一定要一分不少地交够了全部养老保险金后你才能在社会保局办理退休手续,才领得到退休工资。于是许多下岗工人,连温饱都很困难,可是仍不得不勒紧裤带挤出钱来交社保。可是公务员不同。公务在到退休前的几年就可以退下来,工资全部照拿。为了鼓励他们把位置腾出来让给年青人,让出位置,有的地方还开出极优厚的条件。

第三,工人养老保险金全部由自己和企业交,而公务员则是由政府买单(其实就是由纳税人买单)。

在节目中,市总工会的干部在言中说道,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一律平等;既然大家都是平等的,为何在其物质待遇上竟有如此巨大的反差!此言一出,立即激起了全场热烈的掌声,可见这位同志的话说出了大家的心声。可惜的是一位社保局的同志解释说,这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事。我认为,这样的解释是难以成立的,它的出现与市场经济无关,而与政策的制定有关。这是因为制定政策的人掌握着制定退休制度的权力,他们很自然地要为自己多谋一些利益,这,才是问题的根本原因。

囿于条件,如果本人以上发言中有错误或不够准确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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